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1-21 截至日期:2016-12-01 所在地区:陕西/安康市 浏览次数:365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恒口镇梅子铺社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综合工程已由以安恒经发【2016】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滨区恒口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恒口镇梅子铺社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综合工程已由以安恒经发【2016】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滨区恒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汉滨区恒口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恒口镇梅子铺社区 。
2.2工程规模:该项目计划实施安乐社区排污管网疏通5400米,改造道路3500米,宽8米。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涉及内容
2.5项目估算价:250万元
2.6标段划分: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工程专业 贰(含贰级)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6 年11月21日至 2016 年11月25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在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安康市兴安中路48号建行院内二楼)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壹 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18时0分,地点为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安康市兴安中路48号建行院内二楼)。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汉滨区恒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汉滨区恒口镇
邮编: 725000
联系人:李贵鹏
电话: 18909154568
代理机构: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兴安中路48号
邮编:725000
联系人:汶伟鹏
电话:0915-3224766 13098000911
汉滨区恒口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