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1-22 截至日期:2016-11-25 所在地区:新疆/塔城地区 浏览次数:220
核心提示:招标内容 项目编号:TDA20161110-11、塔城市排水改扩建二期工程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以新发改项目[2014]36号批准建设,项目已
招标内容
项目编号:TDA20161110-1
1、塔城市排水改扩建二期工程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以新发改项目[2014]36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塔城市排水改扩建二期工程
建筑规模:新建污水管线总长度1778米,管径均为DN1200
建设地点:塔城市
总投资额:暂定492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范围:施工图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计划开工日期为:暂定2016年12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暂定2017年7月30日 工期(日历天):228天
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4、投标人资格条件: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监理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5、报名应提供的文件材料:
(1)报名企业的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外省队伍进疆备案手续;
(2)施工企业人员: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建造员或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均为原件);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法定代表人(A证)、注册建造师(B证)、安全员(C证))。
(3)监理企业人员: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现场土建、设备监理人员《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原件。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5日(每天10:00—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9、报名地点:塔城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塔城地区住建局六楼)
10、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1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500元)售后不退;施工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50000元),监理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若非招标人原因,投标人无故中途退出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招标人:塔城市五弦和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塔城地区诚信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克铭
联系电话:0901-6225410
报名联系人:于雪燕 刘杰
联系电话:0901—6227170 13095145117 1320901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