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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1-23  截至日期:2016-11-28  所在地区:四川/乐山市  浏览次数:4817

核心提示:一、本项目经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乐高新开委项[2016]11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乐高招备【2016]002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一、本项目经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乐高新开委项[2016]11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乐高招备【2016]002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乐山高新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农业科技园一期消防系统整改工程 
建设地点  乐山市高新区 
实施时间  9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工程包含新建消防蓄水池(蓄水量约110立方米),新建泵房114.24m2,整改4#厂房2、3层消防喷淋系统、报警系统及园区喷淋系统与新建设蓄水池、泵房的管道连接,敷设200长DN100消防给水管道等 
建设资金  高新区财政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农业科技园一期消防系统整改工程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比选申请人2013年至今已完成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6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3、采用向比选人直接递交保证金的,须通过银行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缴纳,且务必在进账单备注栏注明:“农业科技园一期消防系统整改比选保证金”。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6年11月25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6年11月28日 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乐山高新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乐山市营运管理部
        账 号:22-362101040005538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
比选保证金
备注
施工1 B.经评审的预算投资额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一次性报价 65.75 4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乐山高新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乐山市市中区南岸新区
邮 编:614000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8332595234
传 真:0833259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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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 400-8088-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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