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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1-25  截至日期:2016-12-19  所在地区:广东/广州市  浏览次数:274

核心提示:根据 增发改投【2015】165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 现对派潭镇旧高埔

根据 增发改投【2015】165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 现对派潭镇旧高埔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派潭镇旧高埔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二、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dn300HDPE波纹管1750米、dn200HDPE波纹管389米、dn160UPVC接户管4700米,建设厌氧池6座及其配套设施。(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三、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项目编号】:JG2016-8807
【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①标内容为:主要建设内容:dn300HDPE波纹管1750米、dn200HDPE波纹管389米、dn160UPVC接户管4700米,建设厌氧池6座及其配套设施。(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②建设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dn300HDPE波纹管1750米、dn200HDPE波纹管389米、dn160UPVC接户管4700米,建设厌氧池6座及其配套设施。(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③招标控制价: 2404264.89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6年11月25日至2016年12月19日15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6年11月25日00 时00分,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9日15时00分。
2.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0日15时00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4、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投标人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6、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申请人在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须按要求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但有效期应在本项目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2至5项(除第4点需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外)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九.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九、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财政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等项目按《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等工程施工招标阶段造价控制指标及措施的通知》(穗建筑【2014】240号)执行。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020-82821303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文政路20号

十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8282130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8026332598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投诉电话:020-82639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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