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1-25 截至日期:2016-12-16 所在地区:山西/临汾市 浏览次数:21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项目翼城县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符册村污水管网工程,项目编号:SXHXWY-2016-104,项目业主为翼城县南唐乡符册村民委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翼城县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符册村污水管网工程,项目编号:SXHXWY-2016-104,项目业主为翼城县南唐乡符册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代理机构为山西华信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位于翼城县。建设内容:铺设DN400混凝土管道246米,铺设DN300混凝土管道84米,砌筑检查井13座,恢复路面;新建调解室一间。
2.2工期要求:40日历天。
本项目为施工整体发包,招标内容为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所规定的内容。
2.3该工程招标控制价:263014.0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公告中规定的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5日至2016年12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报名。报名时须提供:
4.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受托人(必须是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身份证原件;
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4.5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原件(以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或临汾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出具的为准);
4.6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4.8拟派往本工程建造师须提供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
4.9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原件;
4.10投标人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需查询法定代表人和本工程建造师)
以上所有证件须提供复印件贰套,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11月25日至2016年12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贰拾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6日15时00分。
地点为: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三楼开标二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翼城县南唐乡符册村民委员会
地 址: 临汾市翼城县
邮 编: 0435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15535751258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华信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汾市开发区广奇财富中心A座9层
邮 编: 041000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 0357-5786116
电子邮件: w13903474609@163.com
开户银行: 尧都农商行广场支行
账 号: 60122101030000000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