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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1-28  截至日期:2016-12-02  所在地区:江西/赣州市  浏览次数:205

核心提示:项目编号: 3607261611160201 招标编号: AYGC[2016]241号1、招标条件 招标单位名称:安远县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3607261611160201      招标编号: AYGC[2016]241号

1、招标条件
招标单位名称:安远县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工程项目:安远县工业园区城北工业园道路中心大道工程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安远县城北工业园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安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安发改字〔2014〕30号
项目总投资:15600.00 万元
本项目投资:3507.18 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资金已落实:100.00%

2、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安远县工业园区城北工业园道路中心大道工程建设地址位于安远县城北工业园区,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及绿化亮化工程。

3、标段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安远县工业园区城北工业园道路中心大道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涵盖的所有内容;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5、标段选择要求:一个标段

6、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资格证件(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注册建造师:拟派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五大员:拟派企业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其他要求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 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新版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要求加盖公章,并且二维码清晰可供扫描查询)、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 ③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附本人身份证; ④赣州市外投标申请人应出具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 ⑤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⑥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⑦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本工程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由拟派的建造师担任。 3、本项目投标建造师必须与报名建造师相一致,否则拒收其投标文件。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工程实行报价承诺法。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35071751.46元(含暂列金1385000元),招标人设置的要约价为32039945.7元(含暂列金1385000元)。 6、列入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未解除限制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7、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及关键岗位人员(不含造价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发现按废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不允许办理变更手续),并按规定予以处理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及关键岗位人员(含造价员)在开标截止前不得同时受聘(外聘、注册挂证)或执业于两个及以上工作单位(含国家公职人员),一旦发现,按废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按规定予以处理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持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到资质许可机关直接申请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本项目要求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新版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要求加盖公章,并且二维码清晰。 10、按照有关政策,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投标工程中标后,必须在赣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项目业主单位(甲方)与中标的市外建筑施工企业(乙方)签订施工合同时,采取母公司、子公司共同作为乙方与业主单位(甲方)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方式,母公司承担施工质量、安全等市场行为责任,工程款支付到子公司一般账户,否则不予办理合同备案,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 11、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文件的发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12、本工程为安远县工业园区城北工业园道路中心大道工程,招标公告、资审文件、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13、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自行在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料费为每标段800元,在开标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14、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江西省鸿翔建设监理中心;陈小姐 联系电话  0797-7372117;136470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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