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1-29 截至日期:2016-12-05 所在地区:黑龙江/绥化市 浏览次数:231
核心提示:项目编码:SG1201G1603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绥化市城区给水管网建设项目(福和街、民和街、人和街、红旗路给水管网工程)已由绥
项目编码:SG1201G160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化市城区给水管网建设项目(福和街、民和街、人和街、红旗路给水管网工程)已由绥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绥发改【2014】22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绥化市供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绥化市城区给水管网建设项目(福和街、民和街、人和街、红旗路给水管网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绥化市区
2.3建设规模:D300 PE给水管线5129.4m, D500 PE给水管线1625.34m.
2.4总 投 资:686万元
2.5计划工期: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0月28日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工程无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3年6月至2016年6月期间已交工项目)至少完成1项类似项目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 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网站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需全程参加招投标活动,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
3.8 投标单位在投标登记时需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原件(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查询记录等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方为有效;
3.9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列入最新的“限制在绥化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的。
3.10近三年施工项目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未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3.11近三年施工项目中没有与甲方发生工程纠纷或被投诉;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9日至2016年12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携带以下4.4条中全部材料原件及身份证件原件,到绥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6室持本项目网上招标公告打印件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4.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单位介绍信;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7)近三年施工项目中没有发生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未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的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8)近三年施工项目中没有与甲方发生工程纠纷或被投诉的相关证明;
(9)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项目小班子人员: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1人,工长或施工员1人、质检员或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岗位证书、身份证及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0)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的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11)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开具的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报名期间内(查询范围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证明;
(12)近三年(2013年6月至2016年6月期间已交工项目)至少完成1项贰级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交)工验收报告及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截图为准);
(13)项目班子成员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登记截图打印页;
(14)《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
(15)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16)以上投标登记资料需递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如有不清晰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9日上午9:00;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6.1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 3 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6.2潜在投标人应同时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在进行投标登记时,须携带企业锁进行电子信息录入,电子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投项目班子人员信息 (注册建造师1人、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1人、工长或施工员1人、质检员或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及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以上人员均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管信息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必须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3投标企业现场报名登记的项目班子人员必须与网上完成企业报名登记人员及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绥化市供排水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鲁瑞
联系电话:0455-8282083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55-8109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