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1-29 截至日期:2016-12-03 所在地区:黑龙江/佳木斯市 浏览次数:222
核心提示:项目编号:SG0402G16025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富锦市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富锦市发展和改革局(富发
项目编号:SG0402G160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富锦市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富锦市发展和改革局(富发改[2016]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富锦市房地产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棚户区改造给排水、供热、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
2.2 工程建设地点:富锦市滨江大街南侧、北二道街北侧、健康路东侧
2.3 计划工期: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30日;
2.4 招标范围: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全部内容;
2.5 投资总额:3075万元。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叁级以上(含叁级)的企业资质,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
3.2项目班子配备要求:项目经理1名、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1人、工长1人、安全员1人、质检员1人、造价员1人,以上人员均应持证上岗,证企相符,项目经理与安全员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报名及登记
凡有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9日至2016年12月3日,持企业锁登录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成功者,请于2016年11月29日至2016年12月3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携带如下材料到富锦市铭诚建筑设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登记: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4.3营业执照副本;
4.4资质证书副本;
4.5安全生产许可证;
4.6企业近三年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
4.7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项目班子其他成员有效岗位证书(技术负责人、工长、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项目经理、安全员同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
4.8检查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以上证件必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登记者,即可购买招标文件(与报名登记时间、地点相同),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地点:富锦市铭诚建筑设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
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项目经理投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富锦市房地产管理局
联系电话:0454-2344455
招标代理机构:富锦市铭诚建筑设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富锦市中央大街11号(建设局五楼)
联 系 人:王 宗 伯
联 系 电 话:0454-2330774
日 期: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