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湖南华伦咨询有限公司受醴陵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城市外环线道路建设
湖南华伦咨询有限公司受醴陵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城市外环线道路建设项目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城市外环线道路建设项目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PPP项目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999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1月29日 08:00 至 2016年12月0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南华伦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98号明城国际中心1605室)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到湖南华伦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98号明城国际中心1605室)报名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2日 10:00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2日 10:00
开标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醴陵市分中心三楼
其它补充事宜
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近半年(指2016年2月-2016年7月)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
2、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社保相关证明文件指:若当地社保局不发社保登记证或对社保登记证不进行一年一检的,投标人必须提供近半年(指2016年2月-2016年7月)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社会资本特定要求:
1、必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高于人民币拾伍亿元(含)整。
3、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截至2016年8月31日前5年内:至少拥有一项合同额高于人民币贰亿元(含)的公路或市政工程项目投资或施工业绩,且至少拥有一项桥梁、隧道、地下综合管廊或共同沟投资、施工或运营业绩。
5、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和不良记录的承诺书。(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起截至资格预审前整个经营期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和不良记录的承诺书,仅当联合体投标情形下,联合体牵头方外的另一名成员适用。)
6、具有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外资银行或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估证书级别AA级(含)及以上。
7、非联合体投标情形下,投标人需同时满足(1)、(2)、(3)、(4)、(5)、(6)条的资格要求。
8、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牵头方必须至少同时满足第(1)、(2)、(3)、(4)、(5)、(6)条的资格要求。
9、联合体除牵头方外的另一名成员必须至少同时满足(1)、(5)条的资格要求,且应满足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企业总资产高于人民币拾伍亿元(含)整。
10、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公告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另外一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牵头方在未来项目公司中的股权出资比例不低于4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项目联系人:蒋女士 白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31-86889266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醴陵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醴陵市滨河路
联系方式:袁女士 1397411695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华伦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女士 白先生 0731-86889266
代理机构地址: 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98号明城国际中心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