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1-30 截至日期:2016-12-06 所在地区:青海/海东地区 浏览次数:232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山体森林公园提灌站工程项目已由海东市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乐发改【2016】36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山体森林公园提灌站工程项目已由海东市乐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乐发改【2016】361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乐都区林业局,现委托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乐都区碾伯镇
(2)招标内容:新建面积为114.4㎡泵站1座,由进水阀门井、沉砂池、进水前池、泵房(内安装ZL250QJ125-160/6、ZL250QJ125-260/6型水泵各一台,并配套电机2台)组成。铺设上水压力管道2条,总长3.929㎞,采用φ219㎜无缝钢管;干管3条,总长2.038㎞,采用DN200镀锌钢管;支管27条,总长8.63㎞,采用DN125㎜镀锌钢管;分支管173条,总长17.539㎞,采用DN80㎜镀锌钢管;斗管33条,总长2.801㎞,采用DN80㎜镀锌钢管。蓄水池5座,容积分别为2座200?、3座100?蓄水池;管座镇墩70个,支墩746个,伸缩节70个,给水栓427个、排水栓72个。新建绿化道8㎞,采用砂石路面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63020220161129192
标段名称: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山体森林公园提灌站工程项目
发包内容:引水和灌溉工程
计划工期:开始日期:2017年01月04日
结束日期:2017年05月04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9日至2016年12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到17:00,在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2号青海物产大厦5楼(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备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22日 09时30分,地点为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2号青海物产大厦5楼(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乐都区林业局
联系地址: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西门路12号
联系电话:0972-8621342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2号青海物产大厦5楼
联 系 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0971-8114409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