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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1-30  截至日期:2016-12-20  所在地区:广东/广州市  浏览次数:233

核心提示:根据穗发改【2013】285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 广州市黄埔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现对大沙东路四期(华坑路-开发大道-笔岗

根据穗发改【2013】285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 广州市黄埔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现对大沙东路四期(华坑路-开发大道-笔岗路)工程管线迁改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大沙东路四期(华坑路-开发大道-笔岗路)工程管线迁改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黄埔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 周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先生   联系电话:020-3766265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2387971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四、工程预算:约5491.32万元 。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招标控制价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招标控制价: 132.84万元
3、招标内容:大沙东路四期(华坑路-开发大道-笔岗路)工程管线迁改监理,主要负责协调、监控自来水、燃气、供电排管、通信排管及路灯工程管线迁改和土建工程(其中自来水最大管径800mm,燃气为中压管道,最大管径为300mm),具体要求和内容以施工图为准。
4、监理范围: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及施工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期)全过程监理进行招标。
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 2016年11月30日~2016年12月 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发售第一份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人可根据补充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通过否决
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费及招标文件费: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厉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黄埔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电话:020-82388218;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丰乐中路94号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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