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1-30 截至日期: 所在地区:湖南/衡阳市 浏览次数:36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衡山县紫巾路道路工程已由 山发改[2016]143 号文件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衡山县紫巾路道路工程已由 山发改[2016]143 号文件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衡山县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与。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衡山县紫巾路道路工程
2.2 建设地点:衡山县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衡山县的西面,紧邻紫巾山,起点接金龙大道(G107国道衡山县过境段),经南经过衡岳路、先农路、开云路,至终点南岳高速公路衡山县城连接线。技术标准为城市次干道,设计时速40km/h,路幅总宽24m,采用双向四车道,道路全长约2.9公里,总投资约为9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施工设计图)。
2.4 工期要求: 55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注:路基土石方工程、路面工程应同时符合公路二级质量标准,具体技术规范要求祥见交公路发【2009】221号文《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下册及本招标文件“附件12:路基路面施工技术规范、计量与支付办法”),确保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承担保修任务 ,并执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98号令)。
2.7 招标范围:包含路基路面、涵洞、路线交叉、交通工程、绿化、排水、电力电信、照明等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人员配备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3人);
3.4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近6个月(2016年5月至10月)养老保险证明和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
3.5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4.1资格审查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当单个标段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该标段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抽签入围,不要求做资格审查文件);当单个标段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该标段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抽签入围时间为2016年12月7日上午10:00时,地点:衡山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衡山县义安路365号)。
4.3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投标程序。
4.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从其它账户转账或以现金方式交纳无效。投标申请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12月4日17:00前到达指定帐户,以到账为准。
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账户名称:衡山县建筑工程管理局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银行:建行衡山支行
账 号:43001570064059601601
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XX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XX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年11月30日~2016年12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拟任建造师携带下列资料:
(1)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原件及复印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建造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拟组建的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3人) 岗位证书、安全员考核C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关键岗位人员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和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
(9)省外企业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的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信息凭证(或有效的入湘登记证)及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证明。
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6部(长沙市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曲商务中心12楼)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需准备两套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衡山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衡山县义安路365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和建造师同时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 0734-5812739。
9.联系方式招标人:衡山县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5751062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湘府中路117号高升金曲商务中心12楼
联系人:刘先生 黄先生
电 话: 13973168138 18607370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