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2-01 截至日期:2016-12-08 所在地区:内蒙古/巴彦淖尔市 浏览次数:219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RC-16-LHNCYSTS-SG1.招标条件本项目已由巴彦淖尔市水务局以巴水发〔2016〕29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国家投资
招标编号:RC-16-LHNCYSTS-SG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巴彦淖尔市水务局以巴水发〔2016〕29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国家投资和地方配套,并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水务局,内蒙古瑞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临河区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狼山镇小召新建加压泵站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临河区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狼山镇小召新建加压泵站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狼山镇巴音村
2.3计划工期:2017年01月01日—2017年07月31日
2.4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招标规模及内容:
1、土建工程:建设办公室、值班室、泵房、库房等361.6㎡;600m3清水调节池2座,水厂院面硬化768㎡,水厂围墙196.6m,修筑进出水厂道路200m。
2、机电设备:架设高压线路200m,低压线路200m,100KVA变台1套,离心泵4台,二氧化氯发生器1台,水源地配电设备4套,自动控制系统1套。
3、输水管道工程:水源井群到水厂的输水管工程建设,共铺设Ф250输水管道4.08Km。
3.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工程的规模和性质相类似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在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并能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02日至2016年12月08日在五原县葵花商品交易中心19号楼三层308B房间(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向南200米路西)购买招标文件(每天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套另收100元的邮寄费,但招标方不承担邮递失误造成的损失。
5.投标须知:
5.1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 或“五证合一”者不提供);
(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 或“五证合一”者不提供);
(4)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有二维码的新版资质证书可只提供复印件);
(5)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拟派项目经理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开标时必须到场)。
(8)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原件,企业自留复印件,投标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必须保证开标时仍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给予配合,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2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水务局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汇丰街区政府广场东综合办公楼
联系人:李锡环 电 话:0478-8761523
曾利彬 电 话:0478-8761524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瑞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呼伦南路东达广场写字楼1610室
联系人:郝凤凰
电话:0478-5586658 1514889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