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2-01 截至日期:2016-12-21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219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柱县下路街道污水管网工程)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石柱府办发〔2016〕37号文批准建设,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下路街道污水管网工程)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石柱府办发〔2016〕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十二五”污水管网资金,招标人为重庆隆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实力、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柱县下路街道污水管网工程。
2.2 建设地点:石柱县下路街道境内。
2.3 项目规模:本项目共两条污水截污干管。污水截污干管分别沿龙河、泗龙溪河岸敷设,最终在龙河与泗龙溪河交汇处集中后经新建一体化提升泵站向西穿越龙河排入龙河西岸现状截污干管中,污水管网总长约2735m,其中一体化提升泵站设备及安装工程(不包括土建)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及其编制说明为准。
2.4 工 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或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日期为准,合同总工期1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以及其他补遗资料所包含的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重庆市市外施工企业须满足“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1日起在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6年12月21日9时00分至2016年12月21日10时00分,地点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石柱县南宾镇双庆社区楼房湾组新城区写字楼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隆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二环路平安路8号
联 系 人:周 老 师
联系电话:023-7330132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北区海尔路6号庆业巴蜀城12栋31-1.
联 系 人:许老师
电 话:023-67119085 15826392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