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2-02 截至日期:2016-12-22 所在地区:江苏/淮安市 浏览次数:174
核心提示:1、 淮安市园林管理局建设的淮安市钵池山公园避难场所给排水管道项目已经淮发改投资复【2016】74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1、 淮安市园林管理局建设的淮安市钵池山公园避难场所给排水管道项目已经淮发改投资复【2016】74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资金已落实.根据有关规定,先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按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投标申请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1)工程地点:淮安市钵池山公园内
(2)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170万元 。
(3)质量标准:合格;
(4)计划工期: 45日历天;
(5)招标范围: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钵池山公园避难场所给排水管道及旱厕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报名企业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申请人提供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
(4)投标文件中的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
(5)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6)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建造师)的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 市场准入:企业须取得经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备案的淮安市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或单项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
(9)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6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6年8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10)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说明:1、“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2、如为第2)种条件中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的,须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变更备案证明和原合同工程验收合格证明。
3、如为第2)种条件中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须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变更备案证明和原合同工程停工证明。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具体部门按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实行监理的,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4、如为第3)种条件的须出具由本项目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签署发出的相关证明。
5、第2)种或第3)种条件的拟派项目经理未能出具上述证明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视为不满足本项要求。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人委托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除承诺书外),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所涉材料上传(支持格式的原件扫描件)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并且同时录入到诚信库中,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在网上投标文件中和光盘备份投标文件中提供录入诚信库的上述材料的链接和原件扫描件;承诺书在投标截止日前由投标单位自行上传(支持格式的原件扫描件)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现场无需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备注:网上资格审查,若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证件不再有效或上传图文无法识别的均不予认可。)
5、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地点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12月2日至2016年12月22日,登陆网站“新招投标监管系统登陆口”及“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5元/标段、售后不退);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标投标,不接受现场报名。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3日下午 14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投标备份光盘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二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2、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8、本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为:2016年12月2日至2016年12 月22日
9、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江 俐 18932323729
代理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蒋丽梅 13952386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