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至发布日期:2016-12-06 截至日期:2016-12-16 所在地区:广东/广州市 浏览次数:231
核心提示:根据增发改投[2016]526号和工程建设需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新塘镇银沙工业园规划路网一期工程的
根据增发改投[2016]526号和工程建设需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新塘镇银沙工业园规划路网一期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新塘镇银沙工业园规划路网一期工程招标代理服务
二、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20-8277201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20-8265314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2821156
三、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广州增城区新塘镇,包含两条城市次干道。其中①铁塔路北起荔新公路,南至石新公路,道路全长1077m。城市次干道,道路红线48m,设计速度40km/h,双向四车道。②规划一路:规划一路西起铁塔路,东至镇边界,道路全长852m,城市次干道,道路红线36m,设计速度40km/h,双向六车道。工程涉及的专业包括道路、给排水、绿化、照明、交通工程。项目总投资约为9432.63万元,其中建安费约7773.23万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工程地点:增城区新塘镇。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依法组织本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办理招标申请手续,依法办理招标备案工作及办理,编制招标工作方案、招标公告(含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依法完成招标公告上网,依法组织接受报名及接收申请资料,依法组织资格审查、编写资格审查报告;组织招标文件(含技术资料、图纸、答疑文件等)的发放、踏勘现场、组织答疑会及整理答疑纪要文件,依法组织抽取专家评委和开标、评标工作、草拟评标报告,发出中标通知书,编制、整理招标全过程资料,装订成册移交招标单位归档等招标相关系列工作。
3、规模:本工程位于广州增城区新塘镇,包含两条城市次干道。其中①铁塔路北起荔新公路,南至石新公路,道路全长1077m。城市次干道,道路红线48m,设计速度40km/h,双向四车道。②规划一路:规划一路西起铁塔路,东至镇边界,道路全长852m,城市次干道,道路红线36m,设计速度40km/h,双向六车道。工程涉及的专业包括道路、给排水、绿化、照明、交通工程。
4、本次项目招标控制价:51.76万元(招标控制价包含施工招标代理费、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施工招标代理费、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的最终结算价分别以中标价和造价站备案的招标控制价为计费基数,按经增城区财政局审定概算中招标代理费用、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用的计费方式,结合投标下浮率计取)。
八、招标代理服务期: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签署合同及依法办理各项招标、中标手续完毕之日止。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或以上资格证书;
4、投标人在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办理诚信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5、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或市政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申请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按要求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但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证明,可登录区检察院网站查阅办事流程,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133号,咨询电话:020-66267966。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一、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投标报名时提交下列资料:
(1)投标申请人须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
(4)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职称证复印件;
投标报名费100元/投标人,由交易中心收取;招标文件费5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
十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十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十四、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异议受理电话:020-82772011,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府前路38号。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 标 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