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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防火
(1)机房与其他建筑物合建时,应有独立的防火区。
(2)不可避免的木质隐蔽部分应作防火处理。
(3)新风进场应设防火阀淄博机房建设。
(4)机房应采用非燃或难燃材料,材料燃烧性能应符合GB50222一19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5)机房应设火灾报警和气体灭火系统。
(6)机房应有畅通的疏散通道、足够的疏散出口和醒目的疏散标志。
(二)防尘
(1)保持一定的正压,使室外的尘埃不易进入室内。
(2)机房门、窗、所有管线穿墙等的接缝及所有孔洞,均应采取密封措施。
(3)设立缓冲间,工作人员更衣涣鞋后才能进入机房淄博机房建设。
(4)采用不起尘的装修材料。
(5)吊顶内、地板下空气循环区域需进行防尘处理。
(6)空调、新风系统,应经初效、中效两级过滤。
(三)节能
(1)吊顶空间较高时,不宜直接从吊顶内回风,可设计双层顶以减少空调负荷和灭火气体容量。
(2)房间平面和立面设计宜避免高而窄,防止房间直射光落在工作面上的光量少而降低光源利用系数。
(3)建筑围护结构特别是改建机房的建筑围护结构,其热工性能如不符合GB50189一200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有关规定,那么在机房装饰设计时,需作墙体保温设计淄博机房建设。
(4)机房外窗宜采用双层玻璃密闭窗,并设窗帘以避免阳光的直射。当采用单层密闭窗时,其玻璃应为中空玻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