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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12-23  浏览次数:458
核心提示:日前,安徽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要落实保护责任,明确重点工作

天然气管道


日前,安徽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要落实保护责任,明确重点工作,建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科学制定管道规划,加强源头管控


科学制定油气管道规划,加强与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路网规划等衔接和协调。管道项目建设严格依法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国家和省强制性技术规范,严禁未批先建,从源头上实现有效保护。国家和省规划的管道项目,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应纳入相关规划,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相关部门在审查审批与管道相交相遇相邻的其他项目时,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强制性规定的保护距离,并应征求同级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意见,杜绝产生新的事故隐患。 


二是强化联合联动,齐抓共管


1.省有关部门研究建立企业自查自纠评价指标体系,完善重大险情通报和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制定有针对性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实现企业应急预案与政府应急预案相互衔接,每年至少协同组织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并加强分析总结、评估和再完善。


2.市县政府要强化政府、企业间管道安全预防和应急快速响应的协同联动。要建立管道企业自查、政府部门抽查制度。


3.企业对所属管道,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达到一定年限的管道和关键区域、关键部位,要增加自查频次,自查完成后要形成书面报告,报送管道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


4.市县政府有关部门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适时组织抽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的,及时督促整改。 


三是加大政策宣传,提高公众保护意识


要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管道企业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小区宣传栏等多种渠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油气管道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典型事故案件警醒震慑作用,增强全社会油气管道保护意识,提高公众油气管道保护的自觉性。

关键词: 天然气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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